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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5-2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时间:2020-04-09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873


1、招标条件

中铁·龙盘湖·世纪山水5-2区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号2018-420503-70-03-076487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为国有。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拟就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确定中标人,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56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0999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0345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444平方米。机动车位为446个,建筑密度为17%,绿地率为30.03%,总户数200户。

2.2项目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伍临路99号。

2.3招标范围:本次采用EPC模式建设,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本项目实行限额设计,建设项目投资金额不得超过项目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

其中: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编制概(预)算、协助发包人办理初步设计、施工图等相关手续并通过相关机构审查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和图审合格书、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采购、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与基础、地下室、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仪表、电信、消防、通风工程、人防、电梯、门窗等)、室外及相关配套工程(包括道路、室外给排水、照明、景观绿化等)。

2.4工期要求:54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设计合格标准,施工图经施工图审查咨询机构审查,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安全生产要求:达到《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要求如下(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联合体投标时参与各方均需上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联合体的具体要求,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时参与各方均需上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牵头方)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牵头方)拟派本项目人员要求:

(1)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贰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本项目的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4)项目其他管理人员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各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证书,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3.5、投标人(牵头方)近五年(以投标截止时间推算)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40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需上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牵头方)的建筑工程专项诚信总分分值须为80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从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查询投标企业信用评价信息,以开标现场公开查询的诚信总分分值为准(企业诚信分值及企业信用等级从“诚信信息公开栏”的“信用等级公示台”中查询)。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诚信专项总分登记的企业,诚信专项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专项总分分值计为80分。

3.7、投标人(牵头方)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参与各方均须满足)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的投标人。(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成员。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工程投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a、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牵头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c、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e、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4月9日至2020年4月18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小写:50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投标文件递交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6日上午10时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707开标厅组织网上开标。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参加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8、信息发布开始时间:2020年4月9日。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鸿铭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华世杰

联系电话:15971995872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龙盘湖

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谭园园

联系电话:0717-6448240

联系地址:宜昌市伍家岗区夷陵大道358号红旗置业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