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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

时间:2018-11-26    作者:管理员    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1762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2018年高新区高速出入口节点夜景灯光工程(高速道路及高速匝道路灯),已由宜高经发[2018]26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招标内容:

1、工程内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高速道路两侧照明路灯基础、相应套管及灯内线路敷设、配电柜安装及管沟开挖回填、草皮恢复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施工地点:宜昌市高新区收费站前后3.4KM范围高速道路及高速匝道

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4、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5、工期要求:5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检员各1人),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施工员、质检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7、投标人的信用总分分值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人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总分分值计为80分。)

 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只有符合以上资格审查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有权不予采信。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和“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以下简称“综合监管系统”)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综合监管系统”完善相关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投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1126日至201812199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须知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请投标人将密封的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半开标厅(宜昌市西陵区育才路21号),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规定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2、本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半开标厅(宜昌市西陵区育才路21号)举行,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报到,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3、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8年11月26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西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处

联系人:宋小飞

联系电话:0717-6628305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丽蓉

联系电话:0717-6359717  13507246188

联系地址:宜昌市夷陵大道358号湖北红旗置业有限公司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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